9月23日凌晨,中宁县多名群众在物资微信群中看见一名昵称为“不晚花屋”的人称其能购买蔬菜零食及生活用品,便添加其微信进行购买,并通过对方提供的支付宝二维码进行付款。但让群众没想到的是,支付完成后,就被对方拉黑,遂立即拨打110报警。
接警后,中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,迅速抽调精干警力侦办破案,根据群众提供的截图,通过一系列侦查,最终锁定了阮某某具有重大嫌疑,在准确研判、坐实证据的情况下,于当日15时将其抓获。
经讯问,嫌疑人阮某某在没有任何货源和送货渠道的情况下,从网上搜找配送物资照片,并编造注册了“不晚花屋”微信名,骗取10余名群众,涉案金额达千余元。公安机关给予阮某某拘留15日、罚款500元的处罚。
中宁公安提醒您:
1.疫情期间,购买生活物资应从正规渠道购买,拿不到货就申请退款。
2.如向私人渠道购买,应坚持货到付款,切勿先行打款。
3.谨慎使用非正规的小平台及小程序,不随便轻信陌生人的转账要求。
4.发现被骗后,应及时在微信及支付宝举报并保留转账截图,报警处理。
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下载并注册“国家反诈中心”APP,从源头上防止被骗。如遇可疑情况,请及时报警或拨打110。(全媒体记者 梁旭强 谭勋泽 文/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