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 何莹)沙坡头区建立领导干部离任交接“3+2+1”模式,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切实增强科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。
明确“3”个内容,确保交接权清责明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情况,沙坡头区按照交接事项与工作职责对等原则,将重要工作事项、财政财务事项、干部人事事项、重大信访等内容列为交接事项,力求交接事项全面具体。明确交接情形,沙坡头区委管理的科级干部凡因调任、转任、降职、免职、辞职、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岗位的,及时办理离任交接手续。明确交接时间,离任干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《离任交接书》,接任领导干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做好核实工作,整个交接手续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采取“2”项措施,确保交接规范有序。根据离任交接工作职责,沙坡头区及时下发离任交接通知书,各交接单位负责成立监督交接小组,全程监督交接工作,通过确认签字明确划分离任干部与接任干部责任界限,实现离任者走得干干净净、接任者接得明明白白。组织部会同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,坚持任期和离任同步审计,及时通报审计结果,对出现问题的严格按照财经纪律予以处理,并督促抓好整改。2019年以来,先后对宣和镇、迎水桥镇、永康镇原任党委书记和永康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、原建设交通局原任局长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同时完成了永康镇原任党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离任审计工作。今年,对滨河镇、香山乡党委书记、水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,有效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。
形成“1”个机制,确保交接长效管理。安排专人负责,对离任者交接事项是否全面、具体、真实,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等违规违纪行为,进行重点督查,加强对其遵纪守法、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。对于没有按规定进行交接的,及时督促落实;对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,由沙坡头区纪委监委、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,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今年以来,沙坡头区共收回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表》25份,交接工作按规定有序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