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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须知
2023-11-30 15:18:00      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[][ ][ ]

举报须知

  一、受理范围

  境内网站平台上编造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。

  涉及其他主体的网络侵权信息,请通过其它途径举报。

  二、受理条件

 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。

  三、填写要求

  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,提供举报材料。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。

  四、举报处理

  相关举报将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转交各地网信部门、各网站依法依规研处、答复。

  五、材料转交

  举报主体提交的身份信息、证明证据等举报材料将同步转交负责审核研处的相关地方网信部门、相关网站依法使用处理。

  六、注意事项

  1.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。

  2.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,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
举报流程

  1. 在本页面底部下载“宁夏辟谣涉企侵权举报填报表”进行填写。

  2. 填写完毕后,发送到邮箱。

  邮箱:495430025@qq.com

  3. 等待相关部门联系。

  附件

  宁夏辟谣涉企侵权举报填报表.xlsx

【作者】:

【编辑】:田文俊

【责任编辑】:

【监制】:李谕

【稿件来源】:中卫新闻网